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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想通過拉皮整形手術美麗自己的容顏,不想手術後卻發現頭頂接皮部位的頭髮遲遲不能長出,林小姐將整形醫師告上法庭,索賠手術費和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20萬元。林小姐婚後隨丈夫定居在日本,隨著年齡增長和工作勞累,她額頭的皮膚日漸鬆弛,皺紋也明顯增多。20098月,她回國後去台中市某診所看整形外科的專家門診。主任醫師張醫師查看後,診斷為面部皮膚鬆弛症,建議其做面部拉皮手術。同年9月,林小姐在該院接受了手術。但當她返回日本後,卻發現頭頂接皮部位的頭髮遲遲不能長出來,影響容貌。於是林小姐在20102月專程回國看病,卻被上次就醫的診所告知自己患了永久性脫髮。

 

小姐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說,目前林小姐從兩邊髮際到整個頭頂,一條寬度為2-3mm的地帶長不出頭髮,除了脫髮外,左眉部的皮膚緊繃,眉毛不能隨眼睛的睜閉上下動作,這樣的拉皮後果給林小姐的心理造成極大的損害。林小姐查看病史時發現,為自己看病的是張醫師,開住院單的也是張醫師,但手術醫生卻是一名姓魏的醫師。為此,林小姐找到張醫師交涉,對方承認“手術沒做好”,同意為其植髮進行補救。林小姐稱整形診所以專家的名義先拉攏病人,然後再將病人交給普通醫生進行手術,這種做法存在重大欺詐。

 

事後有關部門對林小姐的情況進行鑒定,結論是診所在手術中存在一定過錯,但不屬於醫療事故。整形診所提出,張醫師接診並開住院申請單,由另外的醫師進行手術,這種做法並不違反規定,醫院堅持認為這起事件並非醫療事故,因此不需要賠償,法院將擇日判決此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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