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在翻譯中,針對辭彙空缺現象,在辭彙的借用、 引用方面通常採取四種形式: 音譯、直譯、改編、意譯。

 

1. 音譯:人名、地名以及一些表示新概念 而本族語裏又找不到對成詞來表示時,均可採用 音譯法介紹到譯文語言中去,如: [漢譯英] 磕頭(kowtow),荔枝(litchi); [英譯漢]engine(引擎),motor(馬達), sofa(沙發)logic(邏輯)

 

2.直譯: paper tiger(紙老虎) lose face(丟臉), Seeing is believing.(百聞不如一見。) Out of mindout of sight.(眼不見,心不煩)

 

3,改編:所謂“改編”指的是音譯或直譯如意 義補充的翻譯,在翻譯的“改編法”中,譯者總 是一方面盡可能保持原文語言的特性,另一方面 更希望譯文含義明朗,使讀者一目了然。

 

比如,漢語的“班門弄斧”這個成語,可譯成 This is like showing off one's proficiency with the axe before Lu Ban the master carpenter 其中,“魯班”變成了“Lu Ban the mater carpenter" 否則魯班究竟是什麼人,不知道典故的外國讀者 就會感到茫然。這類譯法在英譯中比較常見,如巧克力糖(chocolate),鴉片煙(opium,高爾夫球(golf),來福槍(rifle),尼龍布(nylon)等。

 

4.意譯法:填補語言中的辭彙、語義空缺,採用“並行法”即意譯法是一種常見的有效方 法。如果某一語言觀象,在譯文語言中只的用意義相同的不同語言形式即“並行”的辭彙來翻譯時,那麼就等於說譯文語言的形式中存在著一個空缺”。比如,有許多詞以及由這些詞代表的思想概念,最先只存在於某種語言中,當把這些詞 或概念介紹到另一種語言中去時,我們可採取音譯,直譯法,同時也可採用意譯法,而且意譯譯文可從語音、語法、語義等方面都合乎譯文語言的 規範,因此最易為讀者接受。比如: communism,democracy,proletariat等外來詞變成“共產主義”民主”和”無產者”時,可以說最先是意譯的結果。同時,由於“共產主義”,“無產者”等完全是按我們漢語的構詞規則,用漢語的構詞材料構成的。因此,這種意譯只不過是屬於一種概念的借鑒而已。

 

文章來源:碩博翻譯公司 碩博翻譯社

為您提供英文翻譯日文翻譯論文翻譯公證翻譯等全方位翻譯服務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likelv9978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